8位成员,拥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,
各处在不同的人生阶段。
只因看不过前任公寓管理的一塌糊涂,
在大部分居民的推选下,
成为新一届的公寓管理理事会成员。
扮演这个角色,纯属义务,并没有任何利益可图。
为了改善公寓的运作,大家牺牲个人的休闲时间,
运用本身对公寓管理的有限知识和能力,
毅然挑起公寓管理理事的担子。
4位成员,本着自己在公寓管理的专业,
受聘于公寓管理理事,前来执行公寓管理的工作。
公寓管理,是他们的饭碗、经济来源。
这是这两个团队曾有的对话:
理事:我们需要对亏欠公寓管理费的业主采取法律行动,尤其
是那些亏欠数额近10千的业主。当然,在采取法律行动
之前,我们先要电话联系、发通知书劝告并提醒不缴费
的后果,然后剪断水源,将亏欠者名单对外公布,最后
采取法律行动。若对方亏欠有其苦衷,我们可以给予通
融。
管理公司: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采取正规的方式来处理的。
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奉公守法的居民,愿意去理会
你们所采取的法律行动的。还有,别忘了有些人是
野蛮不讲理的。你所采取的这一系列因对方式,可
能会引起想像不到的副作用。
理事:那你们将采取的策略是什么?我们总不能让不缴付管理
费者逍遥法外吧!这对有缴付管理费者是不公平的。
管理公司:我只是劝告你,这些措施可能会衍生的后果。
理事:那你们有何更好的因对策略?
管理公司:...........
处在对话情景当中的我,内心非常纳闷。
公寓管理有问题,积极主动点出问题的一方是理事。
而受薪前来执行公寓管理的“专业管理公司” 尽然一再采取忽视、拖延、忙着找藉口敷衍了事的姿态。
难道,拿人钱财替人消灾,
已不再是生活的常态???!!!
怎么管理公司的嘴脸这样像官老爷!!!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